湖北:可举行各类需要的会议、会展运动
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有序放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武汉市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经严格评估,视情逐步稳妥有序开放室内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可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评估情况,自行决定相关场所开放事宜。全文如下:
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疫情不反弹、疫情防控成果不前功尽弃,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构建防控屏障
1.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引导公众树牢“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 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区(村庄)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省级疾病防控专业机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疫情形势,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特点,及时发布防控指引。市、县级疾病防控专业机构要根据本地区疫情特点,加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防控指导,科学规范公众防控行为,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构建完备的疫情防控屏障。
(二)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守好小区重要防线
4. 充实社区防控力量。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三级联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构建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5. 精准实施小区管控。街道(乡镇)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第一道防线。武汉市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小区管控工作,统筹落实管控力量,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对进出人员坚持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查、口罩必戴、生人信息必录,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调整小区管理措施,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各地要建立常态下防控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6. 强化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治愈出院患者、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健全卫生健康、出入境等部门涉疫情信息社区共享机制,提高网格员信息采集和疫情排查针对性、精确性。
(三)坚持发挥“哨卡”作用,守住医院第一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