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宫廷茶俗的发展
唐代前期,茶业还没有多大发展,茶利也不显著,所以官府对茶 也没有课税和形成什么固定的政策。中唐以后,随茶叶生产和贸易的 空前发展,不但在茶叶文化或饮茶习俗上有不少发展,就是在原来所 没有的茶政、茶法上,也获得了一系列的建设和发展。
首先从茶的赋税制度来说。在大历(766—779)以前,我 国茶叶还只有土贡而没有赋税。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朝贡 茶的州郡,主要有怀州河内郡(治位今河南济源),峡州夷陵郡(今 湖北宜昌),归州巴东郡(今湖北秭归)、夔州云安郡(今四川奉节 )、金州汉阴郡(今陕西汉阴)、兴元府汉中郡(今陕西南郑)、寿 州寿春郡(今安徽寿县),庐州庐江郡(今安徽合肥)、蕲州蕲春郡 、常州晋陵郡、湖州吴兴郡、睦州新安郡、福州长乐郡、饶州鄱阳郡 、溪州灵溪郡(今湖南龙山)、雅州庐山郡(今四川雅安) ①等地。 这里都是用的州名,但实际往往是该州某一二个县产茶,州治所在地 和其他多数县并不产茶。如常州晋陵郡,其茶实际就主要出在宜兴。 另外,这些地区的贡茶,多数始于大历以前,但可能也有一些是贞元 税茶以后入贡的。如《通典》载,安康郡贡茶一斤,夷陵郡贡茶二百 五十斤,灵溪郡贡茶芽二百斤 ②;其所说安康、夷陵和灵溪的贡茶, 就当是天宝以前的事情。 这种贡茶,有的虽有定额,但似乎在唐代前期,还未形成一种定 制。据研究,关于贡茶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是随贡焙建立以后才逐渐 严格和完善起来的。
开元以后,在北方饮茶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我国宫廷用茶的数量 ,也日增一日,已非一般地方贡献所能满足,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生 产王室用茶的场所,这样,就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个专门贡焙 —— 常州义兴和湖州长兴间的顾渚贡焙。关于顾渚贡焙的缘起,《唐 义兴县重修茶舍记》有这样一段记载:“义兴贡茶非旧也,前此故御 史大夫实典是邦,山僧有献佳茗者,会客尝之。野人陆羽以为芳香甘 辣,冠于他境,可荐于上。栖筠从之,始进万两,此其滥觞也。厥后 因之,徵献渐广,遂为任土之质。” ③茶舍是顾渚贡焙之前宜兴采办 贡茶之处。
长兴“顾渚与宜兴接,唐代宗以其(宜兴)岁造数多,遂命长兴 均贡。自大历五年始分山析造,岁有定额,鬻有禁令;诸乡茶芽,置 焙于顾渚,以刺史主之,观察使总之” ①。这就是说,顾渚贡焙,是 大历五年长兴县与当时义兴均贡才专门设立的。义兴贡茶,最初只进 “万两”,后来愈贡愈多,以至如有的史籍所载,“顾渚贡焙,岁造 一万八千四百八斤 ②”。贡额一多,所付劳役也多,所以《元和郡县 志》中又载:“贞元已后,每岁以进奉顾山紫笋茶,役工三万人,累 月方毕。” ③顾渚贡茶,是加在长兴和宜兴先民身上的一项沉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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