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云堂蜂王浆再被检出不合格 陕西泾河茯茶公司泾阳茯砖茶杀虫剂超标
2020年6月3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8号)。
蜂云堂“蜂王浆”再被检出不合格
标称广汉市蜂云堂养蜂专业合作社(销售商为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云堂“蜂王浆”,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57 % ,标准值为≥1.8 %。
10-羟基-2-癸烯酸,又称王浆酸,是蜂王浆中所含有的特殊的高效生物活性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GB 9697-2008)中规定,优等品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应不低于1.8%。当产品标签标示值高于标准限值时,可按照标签标示值进行严判。王浆酸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控和投料控制不严、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贮存条件不达标等导致。
经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9号)显示,天猫暖民旗舰店(经营者为成都暖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方:成都暖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标称广汉市蜂云堂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鲜蜂王浆(生产日期:2017-10-20;规格型号:200克/瓶)总糖不合格。抽样单编号:GC17000257655。
2018年8月10日,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广汉市蜂云堂养蜂专业合作社不合格鲜蜂王浆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4号)显示,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生产环节造成,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八)、第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2日给与该企业罚款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陕西泾河茯茶公司“汉(泾阳茯砖茶)”杀虫剂超标
成都汐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泾河茯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汉(泾阳茯砖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21±0.04 mg/kg ,标准值为≤0.1mg/kg 。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是一种中等毒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相关资料显示,氰戊菊酯对人的眼睛有中度刺激作用,但没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的“三致”作用。茶叶中被检出氰戊菊酯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农药的迁移性污染或种植环境中的施用残留等。长期饮用农药超标的茶叶,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潜在性风险。
其官网显示,泾河茯茶着力于开展茯茶的生产、研发、销售及茯茶文化的传承、推广、弘扬。泾河茯茶自成立至今,得益于上乘的产品品质等广受业内及社会各界的瞩目。2017年6月10日,泾河茯茶荣获“优秀茶企”和“2016年度创新奖”荣誉称号;2017年7月10日,泾河茯茶荣获“重质量守信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12月14日,泾河茯茶荣获第15届中国(深圳)国际茶业博览会第七届“鼎承茶王赛”金奖;2018年6月4日,泾河茯茶荣获第25届上海国际茶文化旅游节“中国名优茶”金奖;2018年6月8日,泾河茯茶被陕西省茶业协会授予2017年度陕西茶行业“十佳茶企”。
纯粮头道酿造酱油和屏山元顺套醋防腐剂超标
成都亿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多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头道酿造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235 g/kg ,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标称屏山县源顺套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屏山元顺套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17 g/kg 标准值为≤1.0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油、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均为1.0 g/kg。当产品标签声称不添加苯甲酸钠时,可按照标签声称进行严判。
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由于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不了解所致,或是为了增加销量虚假声称。
成都康达养生食品厂芝麻糕微生物超标
成都新都区吉选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康达养生食品厂生产的辉煌牌“芝麻糕(熟粉类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100,2200,3500,340,2000 CFU/g ,标准值为n=5,c=2,m=10,M=100 CFU/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