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10项措施优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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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直销企业跨区域30天无理由退货
湖北出台10项措施优化消费环境
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董法文)引导直销企业推行异地异店跨区域30天无理由退货、小额消费纠纷24小时内办结、3年内在全省建设3万个消费维权服务站……6月29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出台10项措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
据了解,我省将持续开展“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建立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网络体系,完善家用汽车“三包”调处工作机制,在全省依托各类园区、特色小镇建设20个以上酒类、茶叶、蜂蜜、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与此同时,培育和发展“湖北名优”品牌,定期发布《“湖北名优”品牌建设白皮书》,以特色品牌促进品质消费。
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我省切实落实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引导直销企业推行异地异店跨区域30天无理由退货,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指导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公示赔付条件、流程和范围。
该局将畅通12315热线电话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诉求渠道,引导小额消费纠纷24小时内办结,一般消费纠纷7日内办结;还将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3年内在全省建设3万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广应用“湖北消费维权政企协作平台”,及时就地化解消费纠纷。
该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消费和经济的冲击,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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