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听完庭审,商家佯装送领导,不惜以10万元巨款购买100g茶叶。购物过程中,他们高清录音录像,看清营业执照,索要发票。然后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赔偿100万,还做了诉前财产保全……无独有偶,这样的套路也不少:假装躲雨,顺便帮公司“进货”。连被告的商家都忘了是什么时候买的.但无一例外高清录音录像,最后以三无食品、过期产品、缺陷等为由。要求“一退十赔”,索赔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不等。据不完全统计,仅重庆江北、渝北、巴南、万州等地,就有数百家商家遭遇此套路。他们自发组织了“茶业维权联盟”,希望和这些检察官联合到底。统计:数百商家涉案数千万。在茶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什么新套路,但还是有很多商家中招。来自商家和业内人士的不完全统计,有名有姓、起诉的商家有数百家。此前,上游新闻曾从不同角度曝光过一些“职业打假人”,标题分别为《”职业打假人“买高档茶不喝,以“三无产品”为由投诉店家》和《茶叶行业的“打假江湖”:只需演一场戏,用一万元周转资金赚十万》,以获取高额赔偿,危害行业。”其实套路都很像,但还是让很多人吃亏,防不胜防。\"重庆渝北银山路正山堂老板向建华说,这些人的套路无非就是诱导商家犯错,比如要求他们换包装(礼盒),买纪念品,然后以食品过期,属于\"三无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上了法庭,商家才发现这个顾客太专业了。不仅买了全程高清录音录像,还查了营业执照,要了发票。证据准备的很详细,也不输专业律师。有些商家在考虑对方购物的细节时,往往会遭到冷遇。”这些人从一开始就在行动,甚至在购买之前。“最近几天,重庆江北、渝北、北碚等地都发生了类似的案件。商家都去开庭了,法院坐不下了。他们站在法庭外的过道上。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数百家商家遭遇类似“套路”,涉案金额数千万元。”买茶和开庭时间差不多,原告代理律师也是同一个人。一切都不是巧合,一定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庭审当天,法院的走廊上也站满了以10万元“购买”纪念茶的人。半年后,他们索赔100万。万象建华在重庆渝北银山路经营一家“正山堂”小店,也从事茶叶销售和茶馆生意。他说这款备受争议的茶,其实是纪念版,是正山堂十周年之际特别定制的。”没想到,这么一单店铺史上营业额最高的生意,事后却充满了勾心斗角和算计。“店员回忆,去年10月初,三名男子以给领导买茶、打麻将为由,先后多次出入正山堂,取得了他们的信任。第三次进店时,他们对正山堂十周年限量版茶叶表示了兴趣。100克茶叶在市场上的价格是10万元。他们三个“高高兴兴”地刷了卡,要了发票和营业执照,然后就走了,从此就消失不见了。”我们最初带到镇上商店的限量版茶是不卖的。但是他们说他们喜欢茶,而且是煮得很硬的.“向建华说,他也动用了很多关系才拿到这个茶叶。售价也是市场价,他给了三个人价值4000多元的礼物。直到今年4月,向建华接到法院电话,称有人在他店里买了过期茶叶,起诉要求退款10万,索赔100万。4月2日
判决生效后,向建华必须及时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否则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商铺、房产等财产也将被司法机关拍卖。“回头看看,这伙人太坏了,从头到尾都是他们在演戏。”向建华说,他猜测对方用的是针孔摄像头,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视频。目前,他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专业机构对对方视频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鉴定。限量版茶叶介绍原告称其所有行为合法拒绝回应是否为“打假人”。7月20日,上游新闻通过多方提供的法律文书和电话联系到胡某、孙谋和牟磊的诉讼代理人,他们都是律师。“你是哪个案子的?”律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在许多案件中代表他们。而且他们不止合作过一个律师,有的甚至合作了很长时间,很多年。“但xxx所有案件都接受调解撤诉。”记者表明身份后,律师表示和原告只是代理关系,不方便说太多。无论哪种情况,他们的行为都是合法的,都是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记者希望通过律师表达采访原告的意向,希望提供联系方式。然而,最终,原告拒绝接受采访。当记者问胡和孙是否是“职业打假人”时,律师们表示,出于职业道德,他们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宛宛律师事务所陈继才律师表示,客观来说,职业打假人对净化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造假者以此为目的进行索赔时,根据现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不予支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损失;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除外。根据这一条款,要求十倍赔偿是消费者的权利。本案中,结合多家商家的被告,原告与代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同一人,而胡这次买茶有“套路”:两个人“踩点”几次,都要买商家最贵的“限量版茶”。当店员介绍茶时,顾客很不耐烦,但付款时他很小心。他要查营业执照,很在意发票的格式,刷卡时有几次密码错误,这基本上是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宇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野律师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对全国人大意见的回复中提到:“从目前消费维权的司法实践来看,知假买假有商业化趋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和公司(集团)。他们的动机不是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己谋利或者借机敲诈商家。更有甚者,一个产品胜诉并获得赔偿,然后再购买再次盈利。上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制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但与此同时,最高法提出,“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特殊性以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在购买食品药品以外情形下的营利性打假行为。”结合这两点,陈野律师指出,在食品药品领域,经营者仅仅以原告“知假买假”作为抗辩理由,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如果想以此为由打赢官司,难度还是很大的。”上游新闻记者张旭
三男子花10万“开心”买下纪念茶 半年后 商家被索赔100万
假装送领导,不惜以10万巨资购买100克茶叶,购物过程却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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