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欣怡通讯员司)花了2700元。我想买一公斤礼盒茶送人。谁知道我居然买了三无产品?王先生(化名)起诉后,卖家称自己只是帮忙推销。谁来承担责任?近日,思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2年1月,王先生在一家茶叶店加了公司法人代表方老板(化名)的微信。之后,他通过微信向方老板购买了两箱安溪铁观音,总价2700元。王先生收到快递后发现,茶叶包装上没有标明净重规格,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我买的茶叶应该属于预包装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必须有相关的标签和标志。但是我买的茶叶都没有上面的标识。”王先生说,他买了三件产品,对方应该退还货款270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对此,方老板回应称,奶茶店的实际经营者是他朋友的公司。最近他朋友出差,他只是临时替他朋友卖,不应该自己承担责任。而且按照行业惯例,茶叶是批量购买,顾客到店品尝购买后再装礼盒。这也是在销售过程中告诉王先生的。法院认为,王先生购买的茶叶是两家贸易公司共同销售给他的,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故对店主的说法不予采纳。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当贴标签,标签应当标明食品生产日期等事项。而王先生购买的茶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包装存在明显瑕疵。他要求退还货款的请求应予支持。但适用十倍赔偿的前提是生产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故意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两公司向王先生返还茶叶款2700元,王先生应返还茶叶。【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注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联系方式等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食品销售,有大量的情况下,预包装不符合标准。一方面,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杜绝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应当支持此类产品的退款退货申请。另一方面,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时,考虑到标准的惩罚性,应综合考虑销售者是否恶意、是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等因素,以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
2700元一斤的茶叶居然是三无产品!卖家说自己只是帮忙卖 法院判决→
本报讯(记者谭欣怡通讯员司)花了2700元。我想买一公斤礼盒茶送人。谁知道我居然买了三无产品?王先生(化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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