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董岩)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深圳八骏茶业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执行标准的食品(茶叶)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深处罚[2022]黄贝38号显示,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处罚理由是:违法食品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也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管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处以罚款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并处罚款金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360/(一)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深圳八骏茶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执行标准茶叶被罚款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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