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茶蛰 茶叶百科 茶店卖歪竹叶法院:侵犯商标权 判赔5万元

茶店卖歪竹叶法院:侵犯商标权 判赔5万元

庭审中,尽管店招显示为“兴云茶业”,收据上也盖了“成都兴云茶

标题:茶叶店卖歪竹叶青 法院:侵犯商标权,判赔5万元

因销售的茶叶包装上有“碧潭飘雪”、“竹叶青”的标识,成都某茶叶公司及销售门店负责人被四川峨眉山竹叶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叶青公司”)起诉侵权。10月14日上午,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虽然店铺标书显示为“兴云茶业”,收据上也盖有“成都兴云茶业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但兴云茶业公司和销售的店铺工作人员具体辩称,双方不是隶属和委托关系,公司没有侵权,是店铺销售人员范侵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星云茶业公司、范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竹叶青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商标侵权:竹叶青公司取证起诉侵权。作为原告,竹叶青公司于今年4月提起诉讼。竹叶青公司称,今年2月,在成都市成华区一家茶叶店,该公司工作人员购买的茶叶外包装上明确写有“竹叶青”、“碧潭飘雪”字样,但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庭审现场展示的公证材料上,这家店挂着“兴云茶业”的店牌。\"我每人买了一盒,付了800元.\"钱是竹叶青公司的工作人员付给商场营业员范的,商场也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据。红星记者注意到,收据上的商品名称一栏写着“竹叶青”和“飘雪”。前者的单价是450元,后者的单价是350元。公章为成都星韵茶业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叶青公司显示收据。据竹叶青公司介绍,“碧潭飘雪”是成都徐工飘雪茶业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使用的第30类茶叶产品的注册商标。成都徐工飘雪茶业有限公司授权竹叶青公司独家使用“碧潭飘雪”商标,并授权其负责市场打假和维权。同时,“竹叶青”是竹叶青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使用的第30号茶产品的注册商标。在竹叶青公司看来,对方在同一种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了“碧潭飘雪”和“竹叶青”的标识,并擅自销售。这种行为很容易在消费者中引起混淆,已经侵犯了公司的权利。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成华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范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被告辩称,销售人员的侵权行为与茶叶公司无关。范交代,此案涉及茶叶来源:有人上门推销,她买了10箱“竹叶青”和“碧潭飘雪”,一部分卖掉,一部分送人,3箱销毁。“我三月份交了罚款。”范说,一个多月后,她从成都星韵茶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处得知,对方被竹叶青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本次开庭前,她也被竹叶青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两被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在公司看来,销售小票显示的是成都星韵茶业有限公司为销售主体,范参与销售,双方共同侵权。然而,成都星韵茶业有限公司和范却不这么认为。3354在法庭上。前者辩称公司与范是供货关系,不是隶属关系,也不是委托关系。\"星云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侵权人应为被告范.\"范也多次表示,自己只是成都星韵茶业有限公司的客户,“侵权是我造成的,与公司无关。我忍了。”“‘星云茶’的招牌是2010年左右开始使用的。”范解释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觉得原名不好听,因为我是从兴云茶叶公司拿的货,所以就用‘兴云茶叶’跟他们公司说了。”现场,星云茶业公司也证实了其知情。按照范的说法,她的店铺是有营业执照的,但是“过期了”。2008年,她拿到了“成华区书香茶业经营部”的营业执照,但2012年因未年检被吊销。
对于盖章后的收据,星运茶业公司和范是这样解释的:“买茶的客人有时需要报账,所以店里准备了一张盖了星运茶业公司公章的空白收据。”法院判决:茶叶公司与销售人员因侵权共同获赔5万元。竹叶青公司表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得碧潭飘雪在花茶领域获得消费者认可并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竹叶青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庭上,竹叶青公司要求星云茶业公司、范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审判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侵权商品上使用的“碧潭飘雪”、“竹叶青”标识均位于包装正面显著位置,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使用;与竹叶青公司主张的注册商标相比,均完全含有“竹叶青”、“碧潭飘雪”字样,即对应注册商标的主要识别、调用和解释部分,故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近似。由于“竹叶青”和“碧潭飘雪”的注册商标均为驰名商标,这种使用行为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侵权商品。该案中,被控侵权商品是在一家名为“兴云茶业”的店铺购买的,购买所得的《收款收据》上盖有兴云茶业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店铺与兴云茶业公司无关的情况下,消费者有理由相信相关商品实际上是兴云茶业公司销售的。至于开票的具体原因,虽然兴云公司与范作出了相同的解释,但兴云茶业公司并未就其陈述的供货关系向范出具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空白收据,范也未能就其为何使用兴云茶业的门头、店头标志作出合理解释。故综合审理查明事实,“应认定兴云公司与范某共同实施了被诉侵权行为,应对相关行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该案当庭宣判。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人的经营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星云茶业公司、范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竹叶青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红星新闻记者彭亮报道部分图片据高新法院编辑蒋鹏(下载红星新闻,报道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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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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