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各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厅(委)的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茶叶加工员(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农业部农村产业发展司全国茶叶加工商(精)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2020年6月23日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国茶叶加工商(精)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的茶种为红茶),为促进茶叶产业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方案。一、组织竞赛由农业农村部农村产业发展司牵头,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南平市人民政府、中国茶叶学会协办。成立全国茶叶加工商(精)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发展中心。二。比赛形式比赛分为两个阶段:初赛和决赛。初赛和决赛均以理论知识考试(闭卷)和现场技能操作考试的形式进行。(一)相关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初赛。(二)决赛由农业农村部农村产业发展司、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三。竞赛内容以茶叶加工工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高级工的知识技能要求为基础。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等。都适当加入理论考试。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包括操作环节和成品茶质量两部分。四。参赛选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从事茶叶加工3年以上(含)的在职人员,政治合格,热爱本职工作,专业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良好。获得“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2019年全国一级赛前5名、全国二级赛前3名且为在职职工的,不参加本次比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创业学生不得以员工身份参赛。(一)初赛选拔各有关省(区、市)根据参赛选手的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赛选手,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二)总决赛团队总决赛由各省(区、市)团队组成。每个队由一名队长和几名队员组成。领导是省农业农村厅农村产业处的负责同志。入围总人数为63人,相关省(区、市)推荐参赛人数根据相关因素计算分配。五、时间、地点初赛于2020年9月4日前结束。决赛将于2020年9月底在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及物动词奖励措施(一)入围前5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2)获得第6-20名的选手
七。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的沟通协调,成立茶叶加工工(精)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竞赛活动,落实防护措施,确保竞赛安全顺利举行。(二)严格竞赛规则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加强笔试和现场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审核选手信息,若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取消选手参赛成绩。(3)加强指导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促进作用。请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7月15日前报送本省(区、市)竞赛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和竞赛初步实施方案,以及入围作品推荐表、省级代表队名单、 推荐选手最近三个月免冠两寸照片电子版(蓝底)及初赛活动总结报告于9月11日前送至全国茶叶加工工(精)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zcdsjs@163.康姆岳洋010-59199675电子邮箱: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96号农丰大厦;(2)农业农村部农村产业发展司联系方式:杜鹏飞010-59192745注:文字来源为中国茶叶促进产业委员会,信息有分享价值,如版权等。
关于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 | 关于印发《全国茶叶加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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