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时光飞逝。我们已经正式翻开了2019年的日历,踏上了新一年的征程。与此同时,边肖注意到,在2018年底,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新的变化。让边肖为你解释介绍。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5部法律。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一)的修改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中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二)删除第十八条第二款。(三)将第二十二条中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四)将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中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五)删去第七十条中的“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并将“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二。修改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2款、第14条、第16条、第19条、第21条第2款、第22条、第23条、第27条、第32条、第35条第2款、第36条第1款、第38条和第30条第62条第2款、第63条、第64条、第73条第2款、第75条第1款、第77条第1款、第79条、第80条第1款、第81条、第82条第2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三)将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二条中的“质量监督”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将第一百一十条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五)将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中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030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已于2018年12月30日公布实施。
食品安全是我们消费安全、生命安全、生活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质量和健康。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作为国务院食安办指定的茶叶行业食品安全唯一联系单位,一直高度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相关要求,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管理职能,增进了政府与行业的沟通和互信,保护了行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国茶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请注意!《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有新变化 看的早就应该知道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织。我们已正式翻开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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