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行业有哪些种类的技能型人才?有曾经进入人社部职业资格目录的茶园园艺师、茶叶加工师、茶叶评价师、茶艺师。虽然随着政策改革的变化,到2020年底这些工作都退出了职业资格目录,评价人才的证书也由职业资格证书改为职业等级证书。茶叶行业是技能型人才相对集中的行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必将为加快人才建设、促进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3354编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055-79000全文如下: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劳模、工匠精神,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能过硬、素质优良、规模庞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2)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稳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收入稳步增长。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口的比重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重达到1/3。东部省份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增长、质量大幅提升,高技能人才数量和结构达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第二,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第三,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政府推动、社会支持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和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求预测和培养规划。鼓励各类企业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结合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培训中心等,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完善项目化培养模式,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的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方案。鼓励通过师徒指导、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开放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推进为梦想而学习行动,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适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5)加大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制造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实施制造技能基础工程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开展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行动,设立一批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一批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举办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活动,实施数字教育培训资源开放共享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挖掘、保护、传承传统民间技艺,打造一批“工匠园区”。(6)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基础作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高校布局、专业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平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技工院校中,普遍实行工学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者开办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独立作为办学经费;公办职业学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职业学校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参加培训考察、进修、技能交流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合理费用。确保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与同级普通学校学生平等的机会。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七)优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和服务供给。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东西部合作和对口帮扶力度。完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开展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加快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依托“金保工程”,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三、完善技能型使用制度(八)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企业可以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学徒津贴等。支持和鼓励高技能人才发挥技能,管理团队和小组,传授学徒技能。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曝光名单、引领问题”制度,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项目。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给予充分
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不同职业(工种、岗位)和技能等级的工资价格信息,为企业与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参考。用人单位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考察、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与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奖励在技术创新或攻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制。企业可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和专项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畅通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完善高技能特殊人才特殊待遇政策。(十)完善技能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技能人才,依法保护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能人才配置效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引导企业规范共享用工。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将急需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引导技能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流动。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四。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XI)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于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岗位),可以在其上增设特殊技师、首席技师的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形成由学徒、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殊技师、首席技师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和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较认可制度,推进学历教育和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和学习成果、职业技能水平学分互认,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十二)完善专业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职业能力评估规范组成的多层次、互联互通的职业标准体系。探索技能人才职业标准国际交流和证书国际互认,各地可建立海外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企业新录用或未分级的员工,根据其日常表现和工作表现,结合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的要求,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于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一线劳动者,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师徒制”表现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动实施“学历证书和部分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规范化管理,加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征集评选力度,优化评选条件,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十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主导,以国家行业和地方职业技能大赛、专项赛为主导,以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世界技能大赛综合训练中心、研究(训练)中心、训练基地等平台建设,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定期举办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推进省市县综合竞赛。鼓励行业开展特色竞赛,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举办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完善竞赛管理制度,推行“竞赛展演会”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并完善落实竞赛获奖者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提升等政策。鼓励企业对竞赛优胜者建立与岗位使用和薪酬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5.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十五)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建立以国家认定为导向、行业和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奖励制度。完善中国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奖项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模范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同度。(十六)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导和政治吸纳,注重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分类目录。重视推荐高技能人才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候选人
在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营造重视、关爱、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十八)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经费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省级统一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各地要发挥好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十九)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库。加强高技能人才的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实施技能领域“走出去”和“引进来”合作项目,支持青年学生和毕业生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项目,促进与其他国家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来源:新华社)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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