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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茶叶检验发展概况

▲安徽黄山茶园
中国是茶叶的故乡,茶资

标题:中国茶叶检验发展概述

安徽黄山茶园中国是茶的故乡,茶叶资源丰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茶国之一,2020年,我国茶叶年产量将达到298.6万吨;茶叶种植面积已达316.5万公顷,占世界茶叶总种植面积的62.1%。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茶叶生产和销售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作为鉴定其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研究其历史渊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总结了我国茶叶检验的发展历程,以期为今后的茶叶检验工作提供参考。01茶叶检验概述茶叶检验和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茶叶检验从茶叶成为商品开始。唐宋以来,我国茶叶检验的方法越来越多,对茶叶质量的要求也是千变万化。茶叶检验包括物理检验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是指用物理方法检测茶叶质量的一种手段,一般包括感官检验、粉茶含量检验、茶叶包装检验、茶叶内含物检验等。化学检验主要是对茶叶内部成分(水分、灰分、多酚、咖啡因、氨基酸、香气等)的检验。)、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茶叶检验贯穿于茶叶种植、加工、贸易和科研的全过程,是维护茶叶品质、保证茶叶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茶叶生产和贸易中,茶叶检验起着规范和指导作用。按照安全标准推荐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规定的定量限,对茶叶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安全指标进行检测,可以规范生产加工中农药的使用;感官和理化成分检测可以评价茶叶的质量,保证茶叶在贸易中的质量,促进国内外良好的贸易关系。02中国茶叶检验的良性发展。中国验茶萌芽时期在古代,小农经济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茶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政府对茶叶贸易中的假茶问题非常重视,对假茶有明确的法律和处罚措施。唐朝元年,政府开始对茶叶征税;茶叶专卖制度始于太和九年,但私茶的盛行给政府的税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给茶叶专卖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挑战。因此,政府颁布了禁止私茶的法律。宋代出现制售假茶现象,政府加强了对假茶的控制。比如元丰时期,实行水磨茶法;剑龙时期,第一部关于卖假茶的法律记载于《礼道《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从那以后,政府颁布了法规来打击制假茶。2.在我国茶叶检验发展初期,假茶的出现和泛滥与政府政策和商品经济密切相关。明代茶法最重视茶马贸易,对川陕茶叶贩运立法控制非常严格,造成不同地区茶叶价格悬殊,从而诱发私茶泛滥。明初制定的茶法大多与打击私茶贩运有关,而针对假茶的立法直到弘治以后才出现。弘治年间,朝中官员举行了几次讲演,讲的是各省禁止私茶、假茶。嘉靖年间,茶法被清理,弘治年间出版的奏折被分发。清代道光以后,中国与外国建立了贸易关系,茶叶贸易成为其中重要的一项,但其可观的利润也促使了假茶的猖獗使用。综上所述,虽然各个朝代都针对假茶制定了与茶相关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都是零散的,不系统的。1840年鸦片战争后,不法商贩大量出售彩茶、回收茶、劣质茶等掺假茶叶,以增加利润。1869年,第一个由议会通过的《食品与饮品掺假法》是在18世纪禁止掺假的基础上颁布的
与中央政府相比,浙江、福建、台湾省等地方政府做得更多。他们的法律法规都侧重于处罚和没收。例如,福州当地政府对销售劣质茶叶的窝点采取了管理和处罚措施。“屡烧屡烧,汉奸必受重罚,稍有收敛,南台税捐局已示严令禁止。如有售假、窝点,将立即依法惩处”。1900年,南台税局发布通告,重申禁止假冒伪劣茶叶,并告知商家严禁制售。同时,以奖励的形式鼓励人们举报制售假冒伪劣茶叶的行为。此前,茶叶检验只是作为茶叶出口的一道程序而存在,大多由经验丰富的茶叶师傅品尝,没有详细规定客观的检验方法和标准。直到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振兴商务条陈》,规定了茶叶种植和生产的各种程序,以保证茶叶的卫生和质量。从整体趋势来看,这一时期的茶叶检验发展缓慢,只涉及茶叶的掺假,没有其他检验标准。中国茶叶检验的曲折发展。茶叶检验快速发展时期1911年,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秩序的建立,政府开始设立机构,制定标准,对出口茶叶进行检验,有效地提高了中国茶叶贸易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和经济地位。1914年,农商大臣张骞起草了《茶叶改良章程》和《拟具整理茶叶办法并检查条例呈》,奠定了我国茶叶检验制度的基础。1915年,浙江温州成立了由茶商自发组织的第一个地方检验试点3354永嘉茶叶检验所,作为中国地方出口茶叶检验的开端。1923年,台湾省总督府茶叶检验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茶叶正式实行出口检验。1931年,中央工业部批准了第一部正式制定并实施的《出口茶叶检验条例》3354 《茶叶检查条例》,规定了茶叶出口的各种标准和检验程序,并规定平水下茶八号珠暂为绿茶的最低标准。就目前来说,红茶标准最低的是湖南亚红;其他各种茶都是一样的香味。水分含量为8.5%,灰分含量为5%~7%。随后,上海和汉口的商检局相继按工业部颁布的《出口茶叶检验规程》实施检验,这标志着全国茶叶出口检验工作的开始。1932年的茶叶检验标准更加细化,对不同茶叶的水分做了不同的规定,更加实用。1933年到1935年,茶叶检验的标准和1932年差不多。1935年,工部公布了《茶叶检验实施细则》,扩大了不合格茶叶的范围,限制了人为因素对茶叶品质的破坏。1936年,上海和汉口商检局重新制定了茶叶检验标准的规定。1937年的茶叶检验标准在茶叶质量最低标准和禁止花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颁布了《商品检验局茶叶检验施行细则》和《经济部商品检验局茶叶检验实施细则》。至此,茶叶检测体系初具规模,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1936年,国家经委召开全国茶叶技术会议,提出实行茶叶产地检验,颁布了10条《着色茶叶取缔办法》。1937年,在上海设立茶叶产地检查监督所,在浙江、安徽、江西设立产地检查所。同年,广州商检局在福州、厦门设立商检处,并在福鼎设立办事处。但由于抗日战争爆发,茶叶原产地和出口检验受阻,1938年由各省自行办理。2.茶检低谷期,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茶叶出口受阻,茶检停止,茶叶产区各行其是,导致矛盾混乱。抗战结束后,商品检验局逐渐恢复,出口检验也由出口检验局办理。当战争爆发时
1951年,上海商检局举办了全国茶叶检验培训班,统一了技术人员的评检技术和操作规程。1952年,中国决定禁止彩茶。1954年,中国茶叶公司福建公司和福州商检所厦门联合召开会议,规定了红茶、绿茶、乌龙茶、花茶的出口检验标准。从1950年开始制定《出口茶叶检验暂行标准》,外贸部于1952年、1955年、1960年进行了修订。1955年,适用的茶类中删除了砖茶,增加了花茶和白茶。1962年,《实业部茶叶产地检验规程》正式实施,成为建国以来全面的茶叶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绿茶、红茶、乌龙茶和花茶的水分、灰分、粉末含量指标和包装要求。1963年,外贸部商检局召开茶叶检验会议,主要明确了一些特殊化验项目的检验方法。1964年,外贸部增加乌龙茶和花茶为法定检验出口商品。自1950年恢复茶叶原产地检验,并由贸易部商检局签发《茶叶产地检验暂行办法》以来,贸易部商检局在已批准原产地检验的地区设立工作站。如上海商检局先后在浙江、安徽、福建等产茶大省设立工作站、驻场队、驻场员;汉口商检局在江西、湖南、湖北等省设立了工作站或驻厂检查组。此时产地检验主要由商检局设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项目以输出检验的规定为准,但茶粉和水分比原标准高10%。1958年,外贸部将茶叶原产地检验工作交给各省茶叶公司和地方茶厂,部分商检局将出口茶叶的原检工作交给口岸公司。建国后,茶检总体发展平稳。04中国茶叶检验的蓬勃发展。完善茶叶检验相关制度和政策。改革开放初期,茶叶检验围绕商务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现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地商检局等机构开展。1980年,出口茶叶的原检验又由口岸商检局负责。1981年,外贸部和国家商检局发布了《输出茶叶检验暂行标准》 (WMB48—81-81)和《茶叶产地检验暂行办法》,对出口茶叶的类别、等级、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国家商检局发布《部暂行标准——茶叶》,加强茶叶检验的科学管理。此后,在国家商检局的领导下,各地有序开展了出口茶叶检验工作,为完善我国茶叶检验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使全国茶叶检验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其约束力、可操作性和可识别性,外贸部和国家商检局于1987年至1990年多次组织召开全国茶叶检验工作会议和专家座谈会,讨论出口茶叶感官评定和评分标准、《出口茶叶取样、检验皙行技术规程》的实施、卫生注册等问题。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出口茶叶检验工作试行细则》号法律,这标志着我国商检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茶叶检验也受此法管理,成为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准则。1988年,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更名为国家茶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成立。是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唯一合法的国家级茶叶检验机构
次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全国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会议,对《进出口茶叶检验监管办法》和《进出口茶叶残留物质检验监管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2000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督司召开了出口茶叶农药残留检测专家组会议,起草了《部暂行标准—茶叶》及相关文件。21世纪初,茶叶产地检验和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2001年,农业部正式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了原产地标识和产品认证制度。2002年和2003年,相继颁布了“无公害茶叶”和“有机茶”的农业行业标准和检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于2004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从次年开始实施。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茶叶卫生检验监督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开始对茶叶等13种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逐年完善细则,提高本地茶叶在国内外茶叶市场的准入门槛。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茶叶原料必须直接来自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种植基地。它从2006年开始对进口到欧盟和日本的茶叶生效,从2008年开始对其他出口茶叶生效。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规定了26项茶叶产品质量检验项目。2009年,《关于对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2012年,浙江、湖南、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规则和处置,一直沿用至今。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不再保留国家质检总局。自此,茶叶检验工作明确分为以下三部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茶叶抽样检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海关总署主要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茶叶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2021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十四五”期间将采取六项措施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包括加强引导、监管服务、严格市场准入。综上所述,中国茶检建立了全方位、全覆盖、全员参与的机构和政策体系,为中国茶叶在国内外贸易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2.茶叶理化检验指标和方法的更新。茶叶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不断更新。从国家标准层面看,1983年,上海进出口商检局、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商务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联合制定了13项茶叶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并于1987年开始实施。本标准主要包括茶叶取样、磨样制备和干物质含量、水分、水浸出物、总灰分、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碱度、酸不溶性灰分、粗纤维、粉末和碎茶含量、咖啡因、茶多酚、总游离氨基酸等的测定。其中,理化成分的测定方法随着研究的深入更新很快。例如,在1983年,有w
茶多酚的测定标准在2002年、2008年、2018年进行了修订,2008年的修订变化最大。总茶多酚的测定方法由酒石酸亚铁法改为叶酸比色法,并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儿茶素含量的方法。茶叶中氨基酸的测定标准于1987年发布,2002年和2013年对其标准格式和内容进行了改进。出口检验标准的变化。1986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了抽样、粉末、碎茶含量等11项进出口茶叶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并于1987年开始实施。其中,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茶叶包装检验、茶叶重量标识等标准目前有效,水分、总灰分、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等相关标准已于2017年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替代。为了满足国内外茶叶市场的发展需求和食品质量安全的高标准,茶叶中多酚和氨基酸成分的测定方法应运而生。目前常用的检测咖啡因、茶多酚、儿茶素、游离氨基酸的方法有:咖啡因的测定方法主要有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分光光度法、近红外光谱法、波层扫描法等。茶多酚的测定方法包括分光光度法、电化学分析法、光谱分析法、质谱法和色谱法。儿茶素的测定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和气相色谱法。总游离氨基酸的测定方法主要有茚三酮比色法,氨基酸成分的测定方法有柱后衍生离子交换色谱法、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ACCQTag法、毛细管电泳、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等。总的来说,茶叶中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在不断改进,朝着更加准确、快速、高效、简便的方向发展。3.茶叶检验标准的完善(包括判断标准和方法标准)1979年,中央卫生部发布了《全国食品卫生研究计划》,增加了茶叶卫生标准的研究项目,从而开始了新中国后茶叶卫生标准的建设。GHn144—1981 《进出口茶叶检验规程》于1981年制定,GB9679—1988 《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于1988年修订出版。此次修订,取消了重金属砷的检测项目,纳入GB9674—1988 《茶水分测定》标准。1988年,我国率先提出以茶汤中的残留为标准的“有效风险量”概念,并于2016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委员会第48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农药残留一直是茶叶质量安全中最受关注的检测项目,其次是重金属。早在1972年,政府就下令禁止在茶园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1984年,中国停止六六六和滴滴涕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始禁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上世纪90年代,中国茶树上禁用的农药有20多种。到2020年,中国茶树禁用的农药和化学品将多达59种。中国加入WTO后,对茶叶中农药检测的要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05,茶叶中仅含9种农药残留。经过2012年、2014年、2016年、2019年、2021年五次修订,最新版GB2763—2021中茶叶农药残留多达106项。目前,中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领先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我国茶叶农药残留的检测技术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采用薄层色谱法对亚胺硫磷、乐果等有机磷农药进行分析。20世纪80年代,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是农药残留分析的主流技术,主要用于检测茶园广泛使用的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21世纪以来,色谱-质谱(GC-MS)技术已成为监测茶叶中农药残留、研究农药残留行为和风险评估的主要方法。
目前,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技术已经比较完善。《气相色谱-质谱法》GB23200.113—2018提供了检测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残留的方法,而GB23200.13—2016和GB23200.121—2021均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法。基于对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物质残留的测定,目前,茶叶中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技术主要有酶联免疫吸附法、基于量子点的侧向流动免疫分析法、离子迁移谱法和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法。2005年,随着GB9679—1988 《茶水分测定》的废止,茶叶的重金属指标被纳入GB2762—20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标准取消了铜含量要求,放宽了重金属铅指标,增加了稀土限量指标。后来在2017年发布的《绿茶、红茶卫生标准》中,取消了茶叶中稀土的限量指标。目前茶叶中重金属有害物质限量主要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7 《茶叶卫生标准》、农业部标准NY659—2003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和NY/T288—2018 《茶叶卫生标准》,涉及的重金属限量分别为铅5.0mg/kg、铬5.0mg/kg。055-79000最早出台于1985年,1996年和2003年两次修订,规定茶叶中砷、铅、铜的测定方法应参照食品中的测定方法。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进出口行业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MS)测定茶叶中重金属的方法,2017年纳入GB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013年规定了ICP-MS和ICP-AES (ICP-MS),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总局目前常用的重金属前处理方法有微波消解,也有研究采用了酸提取、悬浮液直接进样、超声波辅助液相微萃取等。重金属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原子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液相色谱法、电化学法、试纸法、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和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法。在茶叶安全的监督管理中,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添加和不当使用受到高度重视。2001年农业标准NY5017—20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各类无公害茶叶不得添加任何合成化学物质和香气物质。根据GB2750—2014 《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氯化物限量》,茶叶生产中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允许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因此,使用铅铬绿、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加工茶叶是违法的。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茶叶监督抽检细则》中,茶叶中添加色素(着色剂)的检测方法采用GB5009.35—2016 《绿色食品茶叶》。目前检测茶叶中添加剂的主要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样品的预处理,即合成着色剂的提取和纯化,二是在计算机上的分析测定。与食品添加剂一样,在20世纪80年代,茶叶中的微生物检测大多参照食品检测标准,如GB/T4789.2—1984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4789.3—1994 《进出口茶叶中铅、砷、镉、铜、铁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GB/T5009.1—1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2001年农业部发布NY/T456—2001 《茶叶中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规定茉莉花茶中大肠杆菌数不得超过500MPN/100g(mL)。2004年,农业部发布了NY5244—2004 《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规定茶叶中检出大肠杆菌数不得超过300MPN/100g(mL)。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GB/T22111—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茶叶中检出的大肠杆菌数不得超过300MPN/100g(mL),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但对于对红茶品质特征形成起重要作用的有益菌落,如茯砖茶中的冠突散囊菌,也有相关标准规定其最低含量。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GB/T9833.3—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要求茯砖砖中检出的冠突散囊菌含量不得低于20 104 cfu/g,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与微生物相关的指标主要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致病菌等。不同的食品,指标的限量值是不同的。在国家标准中,茶叶微生物的检测方法主要有GB4789.2—201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计数》、GB4789.3—201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杆菌测定》、GB4789.15—201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等。总体来看,我国农药残留检测手段已从最初的单一检测逐步发展到高通量分析,茶叶农药残留检测指标不断向多残留、高效方向提升;我国对重金属的检测起步较晚,目前的检测仍然依赖于高精度的仪器。今后要考虑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此外,微生物检测的项目和方法也逐渐增多,有益菌群和有害菌群的含量分别有所限制。今后需要从增菌培养、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等方面不断加强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期待茶叶检验旨在更好地发展生产,促进贸易,在鉴别和提高茶叶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发展过程中,我国的茶叶检验从早期的零散、不成体系发展到现在的完善的茶叶检验体系。随着未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茶叶的检测方法将更加简单、先进、可靠,也将更加科学、系统、规范。作者简介:安琪,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茶叶品评与质量控制,先后以第一作者和合作作者发表学术论文7篇,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绿茶鲜度风味感官表征与化学基础研究)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介绍:戴安徽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一级茶叶鉴定师,安徽省茶产业系统专家,主要从事茶叶感官评价和质量控制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基金2项、安徽省重大研究项目1项、安徽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安徽省优秀资源共享课程项目1项、安徽省大型在线开放课程项目1项,主持制定安徽省地方标准2项;参与国家重点R&D项目2项、973项目、星火项目等。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4项,获得授权4项。详见《茉莉花茶》杂志,2022年第2期,文章《无公害食品茶叶》,页码:56-62,作者为安琪、肖明基、陈、戴…。资料来源:中国茶叶加工。信息对于分享是有价值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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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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