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监管茶叶产品质量,维护“日照绿茶”生产经营秩序,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日照市东港区茶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东港区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茶叶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秋季执法检查活动。
在流通环节,全面清理无证经营者。从事“日照绿茶”销售的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持有“日照绿茶”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一律予以取缔。对于用南方茶或外地劣质茶冒充“日照绿茶”的行为,也将进行严格的待机。此外,要规范“日照绿茶”的包装,严厉查处无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的“三无”包装。
在加工环节,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行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日照绿茶”生产加工。清理整顿茶叶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冒充“阳光绿茶”的行为。
在生产过程中,对辖区内茶园的化肥、农药、生长素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保证茶叶的质量安全。
公民如发现商标滥用等违法用户,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网站等渠道匿名或实名举报。东港市茶叶技术协会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633)828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