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安化县召开全县茶叶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发布《关于整顿规范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通告》、《安化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夏,县农业局、县茶业办主任何,县工商局局长姚建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卓仁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由安化县农业局局长、县茶业办公室主任何主持。质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会上表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打整治,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加强安化黑茶产品质量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切实增强茶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安化黑茶系列标准等法律法规,实现清洁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确保茶产品质量。
安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周志和在会上指出,随着安化黑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外资来安化设厂推销茶叶。由于黑茶缺乏技术力量和原料,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加工企业质量难以保证,严重损害了安化黑茶的公共品牌形象。各茶企和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安化黑茶产业现状,正确面对问题,克服急功近利、短视思维、自私自利、唯利是图、骄横跋扈、浑水摸鱼等六种不良心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大局感、开放性、团队精神和诚信意识,确保安化黑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安化县将大力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第四,狠抓标准的实施;第五,抓紧茶园基地建设;第六,加强品牌推广。
延伸阅读: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通告。
通[2011]14号
为优化全县茶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安化茶品牌和美誉度,促进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禁无证生产经营茶叶。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必须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或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三无茶产品”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安华
欢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监督。对涉嫌扰乱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县茶业办0737-7865627;县工商局12315;县质量技术监督局0737-7821609。凡涉嫌干扰集中整治行动违法违纪的,可向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737-7230463。
特此公告。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