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近日,微信群流传“茶叶市场使用的干玫瑰花80%都经过硫磺熏蒸”。据悉,氧化形成的部分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会附着在玫瑰花上,形成亚硫酸盐。长期饮用熏蒸过的玫瑰有害健康,有患癌风险。这个问题会给你解释事件。
专家意见
(1)玫瑰是药食两用的原料。作为药材,对人体有一定作用,也可作为——代茶食用。根据卫生计生委公布的《药食同源原料目录》,玫瑰花既属于中药,也属于食品。2015版《中国药典》中,玫瑰为蔷薇科玫瑰的干燥花蕾。这些花会在春末夏初分批采摘,及时低温烘干。具有行气解郁、活血止痛的功效。可用于治疗肝胃气痛、食欲不振、呕吐、月经不调、跌打损伤。玫瑰是茶的替代品。在GH/T 1091-2014中,替代茶被定义为以植物芽、叶、花、芽、果实(坚果)、根等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国家行政部门颁发,可用于茶以外的食品,加工制作,像茶一样冲泡(泡或煮)供人饮用。(2)用硫磺熏蒸玫瑰是违法的。
硫磺是中国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它可以漂白和保存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GB2760-2014的规定,允许用硫磺熏蒸干果、果脯、干菜、经表面处理的新鲜食用菌、藻类、糖、魔芋粉等食品类别。硫磺熏蒸食品允许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上述熏蒸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范围为100-900 mg/kg。
玫瑰在GB2760食品分类体系中属于茶制品的范畴(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按照规定,这些产品是不允许用硫磺熏蒸的。用硫磺熏蒸玫瑰属于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但同时要考虑到,硫本身就是自然界中的元素之一,玫瑰作为食物,也可能有来自自身或环境的二氧化硫残留背景。因此,结合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需要确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3)玫瑰无论是作为药材还是食品,都有相应标准规定的二氧化硫限量。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0新增的规定,除11种中药材(山药、牛膝、葛根、芦笋、天麻、甘遂、天花粉、白芨、芍药、白术、党参)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外,其他未熏蒸但有背景的中药材和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FAO/WHO还规定“香草和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所以玫瑰花作为药材,应该达到150mg/kg的限量。另外,虽然玫瑰花作为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允许硫磺熏蒸,但行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GH/T 1091-2014标准,规定玫瑰花作为代茶饮料的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目前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来限定玫瑰花茶中二氧化硫的含量。
(4)二氧化硫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要看摄入量。
无论是硫磺还是亚硫酸盐在食品中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体通过食用含有残留二氧化硫的食物摄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进入体内生成亚硫酸盐,在组织和细胞内被亚硫酸盐氧化酶氧化成硫酸盐,正常排毒后通过尿液排出体外。因此,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体内被认为是安全无害的。
根据JECFA的安全评估(粮农组织/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7毫克/千克体重。所以,对于体重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来说,即使生活中每天吃含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物,只要每天体内的二氧化硫不超过42毫克,应该是安全的。当然,这个评估是建立在长期稳定摄入的基础上的。如果二氧化硫的摄入量偶尔超过每日摄入量,也不必过于担心。从制作的角度来说,用硫磺烘干玫瑰会导致颜色变白变淡,有二氧化硫的味道,后期去除调味。这样会大大增加伪造的成本。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硫磺确实是用来吸玫瑰的,那就应该是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损伤器官黏膜,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导致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的活性,影响钙的吸收。
专家意见
(1)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需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按照正常渠道进行申报。
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2760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用量,规范标签。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需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生产的食品类别中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可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性评价和工艺必要性资料,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消费者不应过分追求产品的外观特征,而应理性选购食品。
由于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的漂白等作用,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迎合消费者过分追求外观等不合理的选择习惯,超范围、超量使用这些食品添加剂。因此,建议消费者合理消费,不要过分追求食物的感官特性。他们应该从科学和自然的角度了解食物的成分和感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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