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逍遥镇胡拉汤”、“潼关肉酱”、“库尔勒香梨”商标维权话题多次上热搜。媒体报道后,胡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被叫停,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并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经营者的维权。库尔勒香梨协会表示,正常维权,不打官司要钱。与此同时,“信阳毛尖”商标侵权纠纷也引发关注。东莞一商家向本报反映,因销售“信阳毛尖茶”被河南省信阳市茶叶协会起诉侵犯商标权,索赔3万元。对此,11月30日,信阳市林业和茶业局茶业发展中心一工作人员向本报表示,与“逍遥镇胡拉汤”、“潼关肉酱”的维权不同,这是信阳市茶叶协会正常的商标维权行为,类似于“库尔勒香梨”。如果商家要使用“信阳毛尖茶”商标,需要信阳市茶叶协会授权。“产品(茶叶)来自信阳。如果符合信阳毛尖标准,可以向协会申请授权。”该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授权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卖“信阳毛尖茶”、在广东东莞卖散装茶被索赔3万元的周先生告诉本报,他5年前开始做茶叶交易。2020年,他在东莞厚街一家超市租了一个商铺,卖散装茶叶,有信阳毛尖、铁观音等。“我是从经销商那里买的,毛尖茶是信阳产的。”周先生说,他把信阳毛尖茶作为一个品牌名称出售,而不是作为一个商标。但今年,超市的实际经营者胡先生被信阳市茶叶协会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因为(茶叶)是我的事,需要我出面解决。”周先生说是胡先生委托他办理的。今年8月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通知书,但他没有去调解。三个月后的11月1日,他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他12月9日开庭。周先生销售的“信阳毛尖茶”被指侵权。采访对象为涂舟先生提供的一份信阳市茶叶协会的民事起诉状显示,今年7月,信阳市茶叶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超市经营者,请求法院判令:一是停止销售并销毁库存的未售出的“信阳毛尖”侵权产品,二是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前述民事起诉状称,原告信阳市茶叶协会是第3047772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信阳毛尖”地理标志由原告推广经营多年。被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对商标权的明显侵犯,是不正常的,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起诉状称,原告发现被告店铺大量库存标有“信阳毛尖茶”的产品。根据原告购买的侵权产品,产品包装上显著使用了“信阳毛尖”标识,但产品质量较差,包装粗糙,不符合涉案商标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据此,原告认为,被告在其销售的茶叶上擅自使用原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11月30日,本报从河南省信阳市林业和茶业局获悉,该局已关注到商家因销售信阳毛尖茶被起诉一案,目前已介入。一位相关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信阳毛尖茶涉及的商标侵权纠纷,与逍遥镇胡拉汤、潼关肉夹馍不同。信阳毛尖茶属于地方保护产品,只有特定地域出产的才能称为信阳毛尖茶。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不能称为“信阳毛尖茶”,属于假冒侵权。同一天,前述林业和茶产业局茶产业发展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巴勒斯坦权力机构
法院责令超市和茶馆各赔偿7000多元。论文查询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资料,发现“信阳毛尖茶”商标是信阳茶叶协会在2001年申请的。商标类型为证明,专用权期限为201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信阳毛尖”商标搜索结果截图。图片来源:根据《商标法》,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工商资料显示,申请注册“信阳毛尖茶”的社会团体信阳茶叶协会成立登记时间为1991年,业务主管单位为信阳市林业和茶叶工业局。近年来,信阳市茶叶协会在广东中山、上海、武汉、湖北等地起诉商场和茶叶公司商标权纠纷,涉及法律诉讼数百起。例如,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的消息,2020年8月,信阳市茶叶协会发现昆曲某超市和10家茶楼有“信阳毛尖”销售,随后对这些超市和茶楼擅自销售“信阳毛尖”茶叶进行了取证。对取证过程进行公证后,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停止销售带有“信阳毛尖”字样的茶制品。该案经自治区高院二审,判令昆曲某超市、10家茶楼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茶制品,并各赔偿申请人信阳市茶叶协会费用7043.20元。前述茶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信阳毛尖”的维权类似于“库尔勒李湘”的商标维权。该报此前报道,河南省洛阳市数百名果商声称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销售香梨,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对此,11月26日,库尔勒香梨协会微信官方账号表示,该协会属于社会组织,为公益组织,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要钱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尤对此进行了分析。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库尔勒香梨协会作为“库尔勒香梨”商标的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有权要求擅自使用该商标的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如果商家以“库尔勒香梨”的名义销售外地的梨,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库尔勒香梨协会维权,打击假货是正当的。根据之前《人民日报》的报道分析,如果不是来自库尔勒,就不能乱贴“库尔勒香梨”的标签,否则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类似的就不行了。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商家以“库尔勒香梨”的名义销售外地的梨,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库尔勒香梨协会维权。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打假”,合理合法。主编:秦虹文字编辑:标题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丽媛来源:作者:本报记者姚
商家卖“信阳毛尖茶”被索赔3万元 信阳森林茶叶局:茶叶协会正当维权
与此同时,“信阳毛尖”商标侵权纠纷也引发关注。广东东莞一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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