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聂聂)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珠海伊美时嘉食品有限公司因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被珠海斗门区市场监管局处罚。2021年11月19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对珠海伊美时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发现3个批次的茶叶(长生灵芝茶100g/箱号1080箱,长生灵芝茶150g/箱号230箱;长生灵芝茶130g/盒,数量1930盒)。上述三批次茶叶均标注为“珠海伊美时嘉食品有限公司”,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外包装标明“长生灵芝茶,增强免疫力,养肝解毒,安神助眠”等保健医疗功能。当事人当场提供了生产许可证和销售凭证。当事人涉嫌违法。经查实,珠海伊美时嘉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包括:在生产涉案灵芝茶过程中,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使用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灵芝)生产预包装食品。因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能够在事发后主动停止生产并积极整改,召回不合格食品并移交扣押,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最后合并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22元,没收涉案食品及涉案食品包装铁盒(26小包装规格:2017盒,30小包装规格:236盒,20小包装规格:1098盒,576包装铁盒),并处罚款3万元。
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珠海伊美时嘉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经查实,珠海市怡美世嘉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包括:生产涉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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