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茶叶,发现成分表上写着含有当归,而且产品上标注的厂家也是假冒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能得到十倍的赔偿吗?近日,海阳法院发布了一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中,原告徐某在被告人李某经营的淘宝店“御道健康服务中心”分两次购买了8盒“同风”代茶,共计2296元。收到货后,他发现产品成分中添加了当归。查了相关规定后,他发现产品中添加的当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向产品标注生产厂家所在地的执法部门报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生产企业某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从未生产过该产品,最终决定不予立案,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徐某。随后,许某以商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为由,将店主李某诉至海阳法院,要求李某退还其货款2296元,并给予十倍赔偿金22960元。海阳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同丰牌”代用茶的生产企业某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生产该茶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李某销售的“同丰牌”代用茶为假冒产品。被告人李某的销售属于销售假冒商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当归只能在调味品中使用,不得添加到普通食品中。因此,被告人李某经营的产品不仅是假冒伪劣产品,更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原告徐某有权要求退还相应产品的货款。 《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上诉合理,应予支持。原告向被告购买了8盒代茶。由于已打开4 盒,因此无法退货。因此,原告应将其余四盒未开封的代茶退还给被告。元。最终,海阳法院判决原告许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购买的4箱“同丰”代茶退还给被告人李某。退还1148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22960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海阳法院法官提醒销售者依法实行进货验收制度,核实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标签,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产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购买产品,尤其是食品时,应仔细核对产品生产厂家、产品成分表等信息,注意取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YMG全媒体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张瑞环高雅责任编辑李磊审稿人:赵轩
消费者在假冒茶叶中添加当归获十倍赔偿
此案中,原告徐某先后在被告李某经营的淘宝店铺“愈道健康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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