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受理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号(2012年第8号公告),安徽石台县申报的《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榜上有名。
本公告基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安徽质监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该县提交的产品保护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将对初审机构文件、产品名称、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标准或技术规范等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安徽省唯一的公开品种,也是池州市唯一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初审、富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告后,石台县相关部门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早日申报《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有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提高富硒茶产品的美誉度和石台县的知名度,为加快全县茶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