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查看”助力普洱茶原产地生态珍爱
6月1日,由方圆杂志社、普洱市检察院主办的“绿色检察·普洱茶原产地生态保护与发展研讨会”在云南省普洱市举办。围绕如何建立普洱茶原产地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等议题,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专家学者、普洱市党政机关代表及茶行业管理部门的百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云南省普洱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世清
围绕绿色检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努力和探索:一是积极回应绿色发展要求,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全面加强源头保护和源头治理,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三是破除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观念。四是诉前程序主导优先的理念。我们提出对于80%以上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在诉前程序中解决。五是探索容错纠错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治理主体地位和自我纠错能力,坚持检察建议先行,综合治理为主,刑事手段为后盾。六是倡导“工匠”精神。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个性化办案。七是建立检察监督情况通报制度。八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不同类型案件专业、繁简分流。
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 罗辉
龙岩市检察院守正出新,构建生态检察“两化引领”新格局,重点做好“延伸、融合、共治”三篇文章,探索推动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针对辖区盗伐珍贵树木犯罪多发、矿区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的现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注重通过办理生态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以点带面,推动治理,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累生态检察“一院一品”新经验,通过创建“一院一品”,逐步形成了参与矿山恢复治理、服务流域治理、服务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参与治理电子垃圾等生态检察品牌群,品牌集聚效应初步形成。
广东省博罗县检察院检察长 袁卫国
2018年以来,博罗县检察院通过“五项举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聚焦“三大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三大攻坚战”案件集中办理、专人办理和扁平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联合县法院、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博罗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若干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主动融入中央环保督察行动,彰显检察机关领衔公益诉讼的使命担当。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东
费县检察院于2017年10月率先在全省开展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提升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针对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自身存在的刚性不足等问题,费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智慧,积极争取人大监督等力量,形成多方合作、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局面;费县检察院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目标,相继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等检察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突破,解决生态环境焦点难点问题。
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 陈超
生态是南靖最大的优势,同时也是责任,保护生态责任重大。南靖县走出了一条特色的绿色检察实践样本,包括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创新生态修复办案补偿机制,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双管齐下,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利剑作用;注重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生态领域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主动发现、监督、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上措施的出台,南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南靖县的生态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也形成了特色南靖经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政工科科长 胡玥
向阳区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与区河长办根据各自职能,在公益诉讼、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修复水生态等方面深度合作,助推河长制落地生根;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建立安全会议联席、信息共享等制度,充分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检察院检察督促作用,立足各自优势,两处发力,研析全区河湖保护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处置水生态破坏事件;检察机关对接市“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黄鹤
促进和保护普洱茶地理标志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谈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结合普洱市实际,加快立法,制定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和措施。二是扩大宣传,加强培训,引导权利主体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加大保护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私法领域的侵权纠纷,提高违法成本,保护合法经营主体的利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普洱茶产业绿色发展。四是重视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快建立完善的人民法院系统专业人才库,优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人才层次、数量、结构,更好地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长远发展,办理好涉普洱茶知识产权案件。
云南省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伦
上一篇:华祥苑:庄园品质 国缤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