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茶蛰

湖北茶史(明清)

2020-06-21 11:51分类:茶历史 阅读:

 

明清时期的

明清时期,最突出的特点,是茶书的增多。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守土官吏,认识到“牧民之职,兴利除害而已。害不除,则民难以安枕,利不兴,则又无以资生。”虽他们是从维护封建统治阶段的利益出发,但在客观上起到了发展茶业生产的作用。明·何彬然仿陆羽《茶经》之例,著《茶约》一卷,明·王启茂著《茶铛》一卷,清·瞿文灿著《种茶炙焙法》,宗景藩著《种茶说十条》、龙赓言著《劝农小识》、王庭桢著《树桑植茶说》、曹南英著《制茶条议》等,皆对茶树的生境、载焙、采摘、制造等方面,详述备至。茶书的增多,标志着我国茶业生产科技有了重大的发展。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们迫切需要掌握茶业生产技术,用以谋生致富。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茶书,不断公诸于世,对于传播茶业生产科技,提高劳动人民的文化素质,指导茶叶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元代,光国军所属的通山、大冶、阳新等,俱产茶。元盛时,“兴国及通山产茶之所,有园户、商户。以茶株纳税,每十引为一据,据纳中统钞一百二十五两,其所用袋装茶引纸,俱以江州请用,关防装袋打角,仍运司领给,由富池口批验称盘,然后出江发卖。”是兴国元时产茶之证。

明季,政府对茶业生产十分重视。太祖谓参政张昶日:“茶之所产,多在江西、湖广、所以前朝茶运司,在江州专任茶课,尔差官分投前去,各府州踏勘,且数起科作额,以资国用。”《明史·食货志》载,产茶之所,湖北以弄昌为首,惟兴国最著。崇阳县西南“龙泉山产茶,味甘美,号龙泉茶。”兴国(今阳新)大坡山产茶”,号坡山凤髓。《群芳谱》云:“太和山(今武当山)出骞林茶,初泡极苦涩,至三四泡,清香特异,人以为茶宝。”《明一统志》“谓骞林叶,太和山出。”《均州志》云:“木之异者,有骞林树,芽茁如阳羡,能涤烦热,道流所珍。”武当山中官陈善于弘治二年(1489年),复贡骞林叶茶,供明王朝宗室享用。阳新县,桃花尖山出茶,号桃花绝品。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兴国州,“贡茶芽六十斤”。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讲究茶廛,“每茶一窠,初采茶芽二两五钱,中采二两,末采一两三钱,其焙干五两重。”嘉靖年间,兴国除陈折抽茶课外,岁贡茶芽六十斤,则务虽废,而其制犹存也。嘉鱼南阳山产茶。明·李教有“殷勤烧茶夜煎茶”之句。江夏县九峰寺狮子崖产茶。明末“废去茶园大半,至今每岁不下提余。”荆州海会寺产茶。建始产茶,明·正德六年(1511年),“产茶一千九百一十斤七两。”利川县忠路雾洞坡,土人遍种茶树,经久耐泡,清香持久,谓之雾洞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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