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税茶和榷商
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代,但具体时间记载有些歧异,不厌烦琐,撮要开列如下:
《唐会要》卷84《杂税》:“建中元年九月……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 (《事物纪原》卷l《杂税》文同)【131】
《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建申四年,度支侍邓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茶之有税,肇于此矣。”【132】
《旧唐书》卷13《德宗纪》, 贞元九年正月 “癸卯,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从盐铁使张滂所奏,茶之有税,自此始也。”【133】
《山堂考索·后集》卷56《榷茶》:“茶之有税,起于唐之赵赞。茶之有榷,又起于唐之王涯,如王播、裴休皆主榷茶之议者。”【134】
《续资治鉴长编》卷42,至道三年(977年)五月。王禹稱上疏:“只如茶法,从古无税,唐元和中,以用兵齐、蔡,始建其法,唐史称是岁得钱四十万贯,东师以济,今则数百万矣。”【135】
我们抛开记载中的个别年月差异,可以肯定,唐德宗建中时,开始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兴元元年(784年),曾下令停止收茶税,【136】所以,贞元九年开始的茶税,《新唐书》卷9《德宗纪》称为“复税茶”,【137】自此以后,茶税便不再停止征收了。
王禹偁说,元和中开始征收茶税是错了的,但同时存在类似看法的颇有其人。当宋真宗与辅臣讨论茶利时,“王旦等曰:元和国计茶税,岁不过四十万缗”。【138】其实,自德宗贞元以来,每年收入四、五十万贯的茶税乃是通常的情况,【139】元和时的税茶收入并无明确记载,可能也是四、五十万贯。李珏在穆宗初上疏说,“税茶之事,尤出近年”。【140】这大概是宋人致误之由。但李珏已指明税茶“在贞元中,不得不尔”。按理是不应该有混乱了。
关于榷与税,章如愚把二者加以区分乃是无可厚非的。榷是专卖,早在汉武帝时,已有“初榷酒”的记载,【141】《旧唐书》卷49《食货志》也说,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没有把当时已经存在的税茶称为榷。同书卷17下《文宗纪》:太和九年(835年)十月,王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 自涯始也”。王涯建议税茶的一套办法符合汉代以来专卖的涵义。不过,《旧唐书》的记载仍有混乱,“长庆元年(821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已称之为茶税,而记反对王播意见的李珏上疏。“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42】则又称为榷茶。其他《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所记唐代税茶之事,也将“榷”与“税”二者混用。宋仁宗的诏书说,“唐自建中,始有茶禁”。【143】这是把税茶也视为榷了。但曾巩在《元丰类藁》中却把唐代有关茶叶的征税一律称税而无榷茶之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的按语中却说,“嗜茶、榷茶皆始于贞元之间”。唐律不见对“榷”的解释。宋代,“诸称禁物者榷物同,称榷货者谓盐、矾、茶、乳香、酒、曲、铜、铅、锡、鍮石,诸违犯禁物,如被盗诈恐喝及因水火致彰露者,并同首原”。【144】唐代对矿产的政策与赵宋有所不同,对于茶、酒税的政策是大体一致。由此也可窥见。唐宋人对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朝人那样严格讲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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