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茶蛰

汕头:散装“野茶”,你喝吗?

2020-05-22 14:01分类:行业资讯 阅读:

 

之风,全国皆有,而在“无茶不欢”的潮汕地区,喝茶品茗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平常的事情,或用餐饭后,或客人来访,或好友相见,都少不了一壶茶。然而近期有读者向本栏目反映称,部分茶叶包装上没有关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担心茶叶的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无论是盒装茶或是散装茶,均需带有“身份证”才可进行销售。

走访

部分散装茶叶未标明生产日期

“看,包装得多精美,可是就是没有生产日期等信息。”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展示着不久前朋友相赠的一盒茶叶。记者看到,该茶叶的外盒包装十分精美,不仅以黑、红、黄三色加以点缀,更印上“字画”,瞬间展现出“高大上”的茶文化。然而,却丝毫没有关于生产的相关信息,“ 虽然茶叶喝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没有明确的生产日期,还是会担心存放时间过长会产生质量问题。”王先生说道。

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的大型商场、超市发现,货架销售的茶叶包装均较为规范,不仅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还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以及QS标志等。然而,记者走访部分背街小巷的商店和茶叶店时发现,无生产相关信息的茶叶并不罕见。一些商家表示,可将散装茶叶包装成盒装茶叶,但无法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在一茶行,记者看到,商家将散装茶叶用大袋子装着,但并在袋子上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信息。该商家表示,该店所售的散装茶可现场包装,真空、罐子包装均可,但包装上也只有相关茶叶的名称和一些简单的介绍,无法标注生产日期。当记者问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店家表示:“都是今年的新茶,茶叶一般都可以存放很久的,不会那么快过期。”

规定

在售茶叶需标明基本信息

记者了解到,茶叶属于食品的范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论是散装茶叶还是盒装茶叶都需要注明基本的产品信息才能进行销售。据了解,当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茶叶作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的成品属于预包装食品,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

对于散装茶叶,我省也有明文规定。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仅需标明品名、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信息,还要写清楚厂名、厂址、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商家如果将成箱或成袋的带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的茶叶摆在外面售卖,只是为了顾客方便携带而用包装袋或是包装盒进行盛装零售是允许的。然而,如果是直接将没有任何信息的包装好的茶叶摆出来售卖,则是不符合规定的。

郑重声明:喝茶属于保健食品,不能直接替代药品使用,如果患有疾病者请遵医嘱谨慎食用,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昌都召开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动员会

下一篇:文成:以茶促旅喜迎八方客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品茶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