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的荼叶法案和榷茶规章制度的方式
宋初榷茶体系的创建,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由草创到健全的全过程。这一过 程,最先反映为一系列荼叶法案的施行。起先建隆三年(962年)刘湛“奉诏榷茶于蕲春” ,刚开始对从蕲春北销的江南地区荼叶推行官衙的垄断性运营。
接着在乾德二年(964年),将榷茶的范畴扩张为全部的江南地区北销茶,“令京师、 建工、汉阳、蕲口并置场榷茶”,“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生意人运营荼叶,需“入 金帛京师,引导诣临江给茶。”在建立官衙对荼叶垄断性运营的另外,还颁布私茶 法:“民敢隐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进之,计其直百钱以上者杖七十,八贯加役 流,主吏以官茶貿易者,计其直五百钱流二千里,一贯五百及持杖贩易私茶做官 司擒捕者,皆死。”也就是在乾德二年推行的榷茶规章制度,是由临江的三个榷场(即 榷货务)垄断性回收自江南地区的北销茶,生意人运营荼叶,先向京师榷货务输金帛,换 取算选购茶叶的凭据:“引”,随后持引去临江榷货务算选购茶叶。
在乾德三年(965年)以前,榷茶规章制度还只是是对于由宋朝海外远销地区的茶 叶,而对宋朝地区的荼叶,也即淮南市茶,并沒有推行禁榷制。对淮南市茶禁榷之议, 起源于乾德三年。假如说以前禁榷江南地区茶主要是以便避免南商控制中华利权,禁榷 淮南市茶则是由于宋政府部门从榷茶中获得了益处,以便丰富财政局而推行的。且南北方茶法不一,不利榷茶规章制度的实行。史料记载乾德三年九月,苏晓“提议榷蕲、黄、舒、 庐、寿五州茶,置十四场。”后又提升了韩国光州、山场改成十三。淮南市茶的禁榷与 禁榷江南地区茶一样,全是由政府部门统一回收和批发茶叶。其不一样取决于,因为淮南市在宋 朝地区,因此政府部门的千预不但反映在荼叶商品流通阶段,并且牵涉到荼叶的生产制造行业, 淮南市榷茶拥有有关“园户”的要求:针对荼叶的生产制造,“置吏总而言之”,“六州摘茶之 民皆隶焉,此谓园户”。淮南市榷茶体系运作的步骤是那样的:政府部门先往园户派发 荼叶生产制造的“茶成本”,园户生产制造荼叶,最先理应先向國家缴纳地方税,可以用缴纳 一定金额的荼叶替代;园户用茶输租后,余茶如数卖给國家,由就近原则的山场回收, 國家付款的溢价增资便是事先发贷给园户的“茶成本”。荼叶由十三山场回收后,统一 批發给生意人运营。生意人运营荼叶,先在京师的榷货务纳金帛,随后持引去淮南市的 十三山场领到荼叶。宋朝完毕五代十国的军阀混战后,把实施于淮南市的这一园户管理方法 规章制度引向江南地区。
宋灭前唐后,在江南地区曾一度延用前唐旧法,“官市茶十之八,余二分复税其什 一,随后给符,听其货鬻。”®也就是把园户生产制造的荼叶,一分为二:官衙回收园 户所产荼叶的十分之八:对剩余的那十分之二,在扣除该市场份额的10%的税后工资,可 以随意交易。针对前边的那八分,自然是榷茶法,而后边的二分也归属于普遍实际意义 的榷茶,由于政府部门事实上对该一部分收了茶税,好似唐朝的税茶法。但这终究是两 种不一样的规章制度,并且“听其货鬻”与官衙回收后再批發给生意人的价钱,肯定是有 所区别的,那样就与在江北区推行的全方位榷茶发生冲突,以致于“生意人旁缘为奸,逾 江涉淮,颇紊国法。”因此在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从江南地区转运使樊若水之请 对江南地区茶推行所有禁榷。江南地区茶法调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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